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9)吉民终446号 上诉人(一审原告):刘永强。 被上诉人(一审被告):长影集团期刊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霁虹,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司尚品。系公司员工。 上诉人刘永强因与被上诉人长影集团期刊出版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影期刊出版公司)出版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01民初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8)吉民终191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刘永强。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彪,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司尚品、朱瑞鸿,该公司职员。 上诉人刘永强因与被上诉人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版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吉01民初616号民事判决,上诉至本院。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