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6)京0105民初64300号 原告:罗泽强。 被告:北京东方朝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俊,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玉芳,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红杰,该公司工作人员。 原告罗泽强与被告北京东方朝阳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朝阳公司)出版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10月2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于2016年11月2...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年朝民(知)初字第38541号 原告高生廉。 被告中国文联出版社。 法定代表人朱庆,社长。 委托代理人邰风,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涛,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受理原告高生廉与被告中国文联出版社(以下简称文联出版社)出版合同纠纷一案后,文联出版社在答辩期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高生廉据以起诉的由文联出版社与高生廉签订的《图书出版...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年朝民(知)初字第38541号 原告高生廉。 被告中国文联出版社。 法定代表人朱庆。 委托代理人邰风,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王涛,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受理原告高生廉与被告中国文联出版社(以下简称文联出版社)出版合同纠纷一案后,文联出版社在答辩期内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高生廉据以起诉的由文联出版社与高生廉签订的《图书出版合同》...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