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京0491民初16062号 原告:某社交网络公司。 被告:某信息服务公司。 原告某社交网络公司与被告某信息服务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0月8日立案。原告某社交网络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京0491民初16178号 原告:某社交网络公司。 被告:某信息服务公司。 原告某社交网络公司与被告某信息服务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10月9日立案。原告某社交网络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京0491民初2844号 原告:苗某。 被告:某公司。 原告苗某与被告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4年2月18日立案。原告苗某于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京0491民初22463号 原告:韩龙。 被告:西安市碑林区仁元玉商贸店。 法定代表人:张瑞娟。 原告韩龙与被告西安市碑林区仁元玉商贸店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适用普通程序,由审判员独任公开开庭进行审理。本院定于2023年3月23日开庭审理本案,原告韩龙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491民初44312号 原告:张昭。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世华,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文旅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继琼。 原告张昭与被告北京文旅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1月10日立案。原告张昭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491民初24989号 原告: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进,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海天,北京汉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慧花,北京汉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宝宝巴士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光宇。 原告北京麒麟童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宝宝巴士股份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日立...
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491民初20432号 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智斌,董事长。 被告:武汉优候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丽。 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优候普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6月17日立案。原告北京壹图厚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