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鲁17民终5307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青岛五铢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瑞胜,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鑫鑫,山东全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郓城县东来顺百货超市,经营场所山东省郓城县张营镇驻地。 经营者:刘继阳。 上诉人青岛五铢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郓城县东来顺百货超市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不服山东省菏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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