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盐津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云0623民初1901号 原告:文天华。 委托诉讼代理人:俞泽远,浙江秉格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授权。 被告:赵军。 被告: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凡。 原告文天华与被告赵军、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原告文天华于2022年11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文天华以与被告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为由向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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