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陕08民终81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高树锋。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东波,榆林市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靖边县恒丰公交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万利,任该公司董事长。 原审第三人:张二桃。 原审第三人:武彦龙。 上诉人高树锋因与被上诉人靖边县恒丰公交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丰公司”)物权保护纠纷一案,不服靖边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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