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津0112民初5491号 原告:天津市联众出租汽车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路志伟,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韩贵欣,天津金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李英强。 原告天津市联众出租汽车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联众出租车中心”)与被告李英强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6月12日立案后,依法由审判员李志鹏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联众出租车中心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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