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5)鲁民三终字第129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上海大麦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国生,总经理。 上诉人(原审被告):大景文化(北京)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涛,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法定代表人:赵季平,主席。 委托代理人:吴强,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上海大麦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大景文化(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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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青知民初字第4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