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2)浙0784民初4737号 原告:吕翀。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毓秋。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芝斌。 被告:永康崇德学校。 法定代表人:徐激扬。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方亮。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爱军。 原告吕翀与被告永康崇德学校侵害作品表演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9月8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2022年10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吕翀及其委托诉讼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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