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闽01民初1916号 原告:天津沐松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铖,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向东,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言蹊,福建海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福州市闽侯县宸晖娱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宗唐,该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原告天津沐松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松公司”)与被告福州市闽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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