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豫1002知民初365号 起诉人:朱慧卿,男,1968年6月17日出生,汉族,住许昌市魏都区。 2023年07月11日,本院收到朱慧卿起诉盛世博扬(上海)暖通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起诉状。起诉人朱慧卿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二被告在新浪微博网显著位置、个人主页显著位置至少连续30天登载致歉声明并消除影响;2、请求依法判令...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