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豫01知民终71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阳铭,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林昭琪,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河南万宇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樊凡。 上诉人广州酷狗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河南万宇娱乐传媒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管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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