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新2701民初1091号 原告:厦门某某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某某,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凌慧娟,福建拓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辉倩,福建拓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博尔塔拉报社。 负责人:包某某,系该报社社长。 原告厦门某某某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博尔塔拉报社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本院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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