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4)沪0109民初5057号之二 申请人:某某公司1,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法定代表人:万某,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1,某某律师事务所1律师。 被申请人:某某公司2,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 法定代表人:张某2,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薛某,某某律师事务所2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徐某,某某律师事务所2律师。 申请人某某公司1与被申请人某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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