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内0104民初478号 原告:山西省大同市青年晋剧团。 法定代表人:张殿臣 被告: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达赖庄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范文斌 原告山西省大同市青年晋剧团与被告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小黑河镇达赖庄村委会演出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1月9日立案。原告山西省大同市青年晋剧团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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