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鄂0281民初6104号 原告黄石先达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松波,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健、夏磊,湖北太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武汉中移博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娟,经理。 被告刘攀。 上列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特别授权)陈杰,湖北济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黄石先达电气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中移博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刘攀计算机软件侵权纠纷一案,...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