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京0491民初9003号 原告: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顺青。 委托诉讼代理人:贾敏,江苏鑫律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讯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501内**v> 法定代表人:张宇程。 原告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北京讯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广播组织权纠纷一案,原告南京广播电视集团有限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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