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知产 | 医疗器械平行进口的法律监管与权利主体之应对策略
- 发布时间:2024-05-09 18: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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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车小燕 王曦 通力律师事务所编辑 | 布鲁斯引言在全球化贸易深入发展的背景下,医疗器械平行进口现象亦日益凸显,成为国际贸易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近期,通力律师在服务医疗器械行业客户的过程中,发现平行进口医疗器械的合法性、安全性及其监管问题值得深思,其对权利主体的权益保护提出了新的挑战。笔者旨在重点梳理医疗器械平行进口所面临的法律监管及主要风险,并探讨权利主体在面对平行进口时的应对策略。一、医疗器械平行进口的特殊性平行进口通常指未经权利主体或者其被许可人的同意,将权利主体在境外生产或销售的合法商品通过海关进口到本国境内或者进行销售的跨境贸易方式。[1]平行进口最主要涉及的法律问题是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对于普通商品的平行进口而言,该问题已在不同法域的司法实践中通过权利用尽、默示许可或者指示性使用等理论基础赋予了通常情形下的合法性,但考虑到医疗器械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及其本身的风险程度,不应机械性地套用针对普通商品的商标侵权理论来为医疗器械平行进口的合法性进行背书,而必须探索新的规则以在维护公共健康和知识产权保护之间取得平衡。当然,除了在商标侵权问题上的特殊性以外,医疗器械平行进口还因为受到专门的行政管理等制度约束而比普通商品平行进口涉及更多的法律问题,后文将逐一展开。另外,为避免疑义,本文所讨论的情形仅为出口地商标权主体与中国商标权主体具有同一性的全新正品之平行进口,不包括境内外权...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