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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靶向药泰瑞沙被判侵权惠氏,阿斯利康暂落下风
- 发布时间:2024-06-06 18:15:00
- 知产类型: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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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宋明 冯欢 侯广 北京桓润律师事务所编辑 | 布鲁斯2024年5月28日,美国特拉华联邦地区法院依据陪审团裁决发出非终局判决(non-final judgment),关于Puma生物科技(Puma)和辉瑞全资子公司惠氏(Wyeth)起诉阿斯利康案,判决专利侵权成立,阿斯利康需赔偿1.075亿美元。这场围绕重磅肺癌药物奥希替尼(英文名:Osimertinib;商品名:泰瑞沙/Tagrisso®)的较量只是刚刚开始。案件经纬本案涉及耐药性非小细胞肺癌疗法的两项专利:314号专利(美国专利号10,603,314,授权日2020年3月31日)和162号专利(美国专利号10,596,162,授权日2020年3月24日)。两项专利均由惠氏及案外人通用医疗公司(General Hospital Corporation)共有,但后者已于2006年将其权利授予惠氏。惠氏在2011年将上述专利相关的化合物来那替尼(Neratinib)实施权许可给Puma公司。2021年9月22日,Puma联合惠氏起诉了阿斯利康,请求判令阿斯利康对非小细胞肺癌药Tagrisso®的生产经营行为“故意”侵害涉案专利。审理中,Puma因仅拥有来那替尼的权利而被从原告主体中排除,后续诉讼进程在惠氏和阿斯利康之间进行。非小细胞肺癌的治疗良药奥希替尼作为第三代肺癌靶向药,是阿斯利康的重磅肺癌药物。今年公布的阿斯利康2...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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