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发布施行(附解读)
- 发布时间:2024-07-18 18:15:00
- 知产类型:
商标 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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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国家知识产权局编辑 | 布鲁斯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五九〇号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及时化解专利开放许可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公告。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7月2日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工作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专利技术的实施与运用,及时化解专利开放许可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纠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二条所称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发生纠纷的情形。第三条 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应遵循下列原则:(一)自愿原则。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权利,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二)合法原则。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要求,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公平原则。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地确定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四)保密原则。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案件代理人、专家等应当对调解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应公开的信息保守秘密,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开的除外。第二章 案件受理第四条 当事人就实施专利开放许可使用费支付标准和支...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