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DeepSeek生成内容谈作品独创性标准中的“有无论”和“高低论”——兼评“AI文生图不构成作品第一案”
- 发布时间:2025-04-20 15:31:00
- 知产类型:
著作权
-
- 作者 | 姜润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一、梳理思考过程2024年2月,笔者与同事在知产力上合作发表《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非作品”属性探讨——兼评北京互联网法院“AI文生图第一案”》。彼时,正值法律界热烈讨论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审结并生效的Stable Diffusion模型下“AI文生图(构成作品)第一案”之际。在这篇文章中,两位作者从人工智能的底层技术、法律与逻辑、法经济学、法律的稳定性、规则的可预期性等多重角度,对现有AI技术下的AIGC是否可以版权化的问题进行了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反向论辩,明确反对将现有AI技术条件下人类参与AIGC的简单过程认定为智力投入或将其生成内容认定为智力成果,但仍然对未来AI技术发展、人类参与AIGC的过程以及AIGC的可版权性等问题,持乐观和开放态度。2025年1月,DeepSeek火爆全球。抱着强烈的好奇心,笔者在2025年1月30日到2月1日连续三天,先后分七次向DeepSeek输入如下字符——第1次“沁园春·姜润”,第2次“水调歌头·姜润”,第3次“姜润是姓名,重写”,第4次“水调歌头·姜润律师”,第5次“姜润是姓名,职业是律师,请作一首《浪淘沙·姜润律师》”,第6次“姜润是姓名,职业是律师,请作一首《临江仙·姜润律师》”,第7次“姜润是姓名,职业是律师,请作一首《定风波·姜润律师》”。DeepSeek 7次生成内容显示:第1-2次生成内容主要围绕...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