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宇春终审胜诉!《浪姐》主题曲《无价之姐》不构成抄袭
- 发布时间:2024-07-09 1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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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 布鲁斯编辑 | 布鲁斯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就李宇春作词和演唱、孙侨志作曲的热门歌曲《无价之姐》被诉抄袭一案,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了北京互联网法院的一审判决结果,未认定《无价之姐》抄袭歌曲《跟我出发》。歌曲《无价之姐》于2020年6月18日发行,是综艺节目《乘风破浪的姐姐》的主题曲。在此前公开报道中,李宇春曾表示,“曲是作者5年前写好的,词是我花了两三天完成的。”李宇春透露,制作人在编曲方面还是花了很多心思,前前后后磨了七版才满意。《无价之姐》单曲封面(来源:豆瓣音乐)而据原告诉称,《跟我出发》是中央电视台知名综艺节目《欢乐中国行》的主题曲,2004年由董卿首次演唱发表,在全国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传唱度。7月8日,作曲家@林莫樵composer 在微博晒出《无价之姐》侵权案终审判决书内容称:“作为专家辅助人之一,我参与了李宇春演唱的歌曲《无价之姐》被诉抄袭侵权一案,出庭比对分析了音乐专业问题。今天得知好消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终审判决,《无价之姐》不构成抄袭!”该案二审判决书部分内容(来源:微博@林莫樵composer)据其披露的二审判决书部分内容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经审查,于2024年7月3日对该案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无价之姐》与歌曲《跟我出发》不构成实质性相似,“《无价之姐》相较与涉案歌曲在各部音符、旋律上有些许的变化,正是这些许的变化使得二者在旋律表达上呈现出较为明显...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