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沪0117民初25456号之一 原告:某某公司1。 法定代表人:李某,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某,该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赵某,某某律师事务所1律师。 被告:某某公司2。 法定代表人:卢某,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卢某。 上列两被告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顾某,某某律师事务所2律师。 原告某某公司1与被告某某公司2、卢某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3)沪0117民初17862号 原告:吴某。 被告:某某公司。 法定代表人:薛某。 原告吴某与被告某某公司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3年7月25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因被告某某公司下落不明,需要适用普通程序,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第一...
相似文书: 同案由、同裁判结果 同案由、同法院 同案由 同案由、同法院、同裁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