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4)沪0117民初4140号 原告:某某公司1。 法定代表人:王某,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蔡某,公司员工。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某,公司员工。 被告:某某研究院某某公司2。 法定代表人:方某,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代某,公司员工。 原告某某公司1(以下简称某某公司1)与被告某某研究院某某公司2(以下简称某某研究院)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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