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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互联网法院针对“奥特曼案”发出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司法建议书

  • 发布时间:2025-03-27 19:16:00
  • 知产类型: 其他
  • 来源 | 杭州互联网法院据杭州互联网法院消息,该院近日向其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当事人发出关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健康发展的司法建议书。这也是该院发出的首份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司法建议书。2024年9月,杭州互联网法院就该院首例涉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杭州某智能科技公司构成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帮助侵权,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3万元。2024年12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相关链接附判决 | 用户生成奥特曼侵权图片,AI平台要担责?杭州互联网法院判决解析来了!附该案判决书(扫码进入知产宝即可查阅全文):一审案号:(2024)浙0192民初1587号二审案号:(2024)浙01民终10332号2025年初,该案入选2024年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在该案一审判决中,杭州互联网法院秉持发展与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兼顾权利保障和服务产业发展,积极推动生成式人工智能产业的健康规范发展,持续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重要驱动力。该案一审判决生效后,杭州互联网法院向杭州某智能公司发出关于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平台健康发展的司法建议书,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业务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从完善“通知+必要措施”机制、加强对LoRA模型的平台监管、强化平台知识产权日常管理...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