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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款咖啡产品包装,怎么都有点相似?!

  • 发布时间:2025-05-06 18:31:00
  • 知产类型: 商标
  • 来源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者 | 陶瑜 邵李鸣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咖啡是不少打工人的“续命神器”当一公司打造出“爆款”咖啡后有人随后售卖相似包装的产品这算不算侵权?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案情简介A公司是一家咖啡公司,其生产的速溶咖啡采用了独特的迷你咖啡杯包装,搭配明快鲜艳的底色,形成了鲜明的品牌符号,为广大消费者熟知。随着A咖啡公司产品知名度的提高,B、C、D、E公司生产并在网店中销售与A公司产品包装、装潢相近似的咖啡杯产品。其中,B公司是咖啡杯的生产商,C公司、D公司、E公司是咖啡杯的销售商。A公司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四家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律师费、公证费等共计112万余元。被告B、C、D、E公司辩称,自己的产品包装颜色仅为灰、棕、黑三种,杯身印有公司缩写和烘焙程度标识,与A公司产品存在明显差异,消费者稍加注意即可区分。被告C、D、E公司另辩称,其不知道销售的产品为侵权商品,且产品包装具有合法来源,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审理本案为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争议焦点为A公司设计的小杯咖啡包装是否构成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四被告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对A公司商品包装、装潢的仿冒,以及B、C等公司的责任该如何划分。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A公司提供的证据,涉案咖啡包装装潢由A公司提出创意、设计,自2018年以来持续使用和宣传,采用立体咖啡杯形状、字母图案印制设计的小杯子,... 查看全文 >